第1264章 斯摩棱斯克军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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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个秋雨集结,艾尔拉顺手继续整理下属呈上的资料。 纸张、羽毛笔,靠着简单工具与关键、繁复的材料,她将各种关键数据算了个明明白白。 有一位好会计跟在身边真是幸事,留里克全程参与汇算。王国现在究竟如何?从经济的角度,留里克对自己缔造的国家有更深一层认识。 就如最初的规划,新罗斯堡就是王国第一经济城市,不只是定居者人数众多,各宗人等从事的行业,有相当数量拥有更高附加值。 这与留里克的估计完全相同,而从直白的数据去思考就有更深的感悟。 亲自带兵介入法兰克内战,留里克早有此打算。 841年几乎是沉寂的一年,而842年的远征军势必要打开一个局面。 「真的如艾尔拉所说,出兵三千精兵能在经济上做到平衡?也许吧。」 秋雨季节硬生生持续两周,连续的阴冷害得人们叫苦不迭。 现在终于彻底放晴,消失的太阳虽普照大地,可气候已经无法恢复下雨前的温暖舒适。 恰是依旧湿冷的气候里,各家各户忙着晾晒衣服,女孩子们根据家里人的要求,纷纷拎着藤蓝结伴走入森林。 她们基本不担心仍有野兽作祟,因为仍有猎人打算在深秋初冬再做几次成功狩猎,环湖地区的大兽被捕杀殆尽,剩下的松鼠雪貂简直成了行走钱袋。 环湖地区生长最多人莫过于草菇,倒也能挖掘到更好的黑松 露。蘑菇是关键的配菜,是森林赐予大家的特殊礼物。 采蘑菇大军几乎都由少女构成,她们搜罗一切食用菌,有目的的尽力挖掘珍贵的黑松露,它并非全由自家享用,而是将之卖给王室额外赚一笔钱。 秋雨季节一过,潮湿的森林里出现形形***的采菇人,各地的斯拉夫部族民众都在这么做,斯摩棱斯克社群的人们也不免俗。 但是今年,斯摩棱斯克的氛围更加复杂紧张。 悠长的第聂伯河,平静流淌的大河好似一位诗人,始终隐藏着带着一丝哀愁阴郁的歌谣。 雨后放晴,世界正快速褪去青绿。 立足于秋意盎然的世界中,凉风不断垂落枯叶,踏足之地的青草快速枯黄,虫鸣消失,一切正快速进入萧瑟。 普通人尚且觉得凄凉,更遑论即将远征的战士们。 一支军队正在斯摩棱斯克的祭祀中心、卡廷森林中的格涅兹多沃集结。 一位骑马的勇士,他头戴狐皮绒帽,内穿锁子甲保护躯干,披着棕熊皮大衣,正一脸严肃地检阅他费劲心机训练的军队。他正是瓦季姆,面对的正是效忠自己的战士们。 那是一张张年轻的面孔,战士们尽是十五岁至二十岁的年轻人。 他们都来自最大定居点斯摩棱斯克,很多人的经历并不频繁。 毕竟瓦季姆是一介外人,他做首领的合法性不足,只是贵族们需要此人带领大家击败北方的伊尔门斯拉夫亲戚和罗斯人, …. 姑且同意其做首领。 贵族如此,一众平民的态度有所不同。 普通人只想过着平静的日常生活,谁来做大首领根本无所谓。 但据称是罗斯人与其狼狈为女干之徒构成的马匪,这些人频繁袭击村庄,数以千计的人们流离失所。 在不断的袭击中,恐慌演变成仇恨,这份仇恨即针对马匪,也针对着不作为的本地贵族。 正当此时,一位外来的年轻贵族挺身而出! 「我能理解你们的痛苦!你们的村庄被罗斯人破坏,我的故乡也被他们破坏。很多人被杀,我每时 每刻都在想着复仇,想必你们也一样吧!逃避只能换来罗斯马匪得寸进尺,只有我们团结起来发动反击才能击败他们。现在把你们的儿子交给我,我会带领勇士们取得胜利……」 瓦季姆的这番说辞怎么听都象征着正义,至于此人是否出身在斯摩棱斯克、血统是否纯粹,也许只有那些庄园主贵族重视吧。 一个个逃难的农庄丧失掉了家宅、田产,他们向大河上游迁移,在全新的荒地筚路蓝缕。哪怕他们也是斯摩棱斯克社群民众,并非意味着所有村庄有着高度同盟。 对于大河上游的存在,这些同乡一样属于「卑鄙的外乡人」。倘若这些同族挤占本村田地,老少爷们不惜团结起来理直气壮得将之驱逐。 于是,凡是遭遇马匪重大袭击的村庄,他们是瓦季姆的铁杆拥趸。 因为只有瓦季姆给了大 家拿回丧失的田地家宅、恢复旧生活的希望。同样冤有头债有主,马匪杀了自己的家人朋友,组织起军队将之反杀、夺了敌人的马匹武器简直理所当然。 自最初的马匪袭击到现在已经过去五年,昔日逃难的男孩大部分已经成长为青年。 他们多半站在森林中的大祭坛,背后的肃杀的林地,面前是能引领大家复仇的大首领瓦季姆! 看看这些精锐斯摩棱斯克步兵战士吧! 就如本定居点的名字——斯摩棱斯克。 它的本意正是「大河畔的松香城」,名字直指松脂,即一种极为廉价又对生活非常关键的天然树脂。 民众大规模饲养牛远胜过他们饲养马匹,斯摩棱斯克所有可骑乘马匹都是一种从东罗马进口的马种,奈何时至今日数量并不多。各村专注于养牛,于是生活所用皮革多来自这些家牛。 虽是家牛,它们距离野生的欧洲原牛祖先并没有晚太多代。事实上斯摩棱斯克人所驯养的牛,是伴随着他们一路移民而来。 人们的祖源地在维斯瓦河上游,当地依旧有着野生的原牛,乃至与家牛亲缘关系较远野性难驯的欧洲野牛。人们并没有对自己的过往做记录,普通人间流传的至多是一百年前的记忆。 在斯摩棱斯克唯有一小撮上层贵族依稀记得,他们的祖先很久以前来自于罗马帝国。至于对罗马的归属感,也没人把这当回事。 …. 普通人对自己的认 知非常简单——我们是斯拉夫人。 在这里任何的金属器都是宝贵的,通过过往的贸易,斯摩棱斯克靠着销售牛羊制品与粮食,从南方换来铁器和盐。乃至与瓦良格人游商谨慎的交易,再换取一些北方的精铁与琥珀。 没有足够的铁就不能制作罗马式宽刃铁剑,瓦季姆的步兵人手一杆约莫三米长的铁矛,正所谓穷有穷的打仗办法。 针对罗马马匪和其步兵广泛披铁甲的特点,这些铁矛被故意打造成尖刺状态,又在矛头末端安装宽刃好似多安了一副战斧,使得矛更像是一种战戟。它可刺、可夯、可啄、可割,实在是多功能武器。 战士人手一面圆盾,瓦季姆在盾的制作上故意模仿自己的敌人。那是酷似维京圆盾的大盾,中间厚实,越到边缘越薄。盾面上绘制着有圆圈与波浪纹构成的图案,各盾绘图极为相似,使得步兵集结一起列出盾阵,有着形制上的高度统一。 正所谓,你仇恨你的敌人,一不留神就可能活成敌人的样子。 瓦季姆本无意,可征兵、练兵一年多,自己的战士愈发像是一大群瓦良格士兵。 因为他的身边的确有少数瓦良格佣兵做卫队,即来自于里加湾的丹麦移民。这些人常住于斯摩棱斯克,因为有了全新的生活就与里加湾联络中断,他们并不知道在去年 整个里加城市投靠了罗斯王国,当地的丹麦亲戚们摇身一变成了新的 罗斯人。 瓦季姆就是在按照瓦良格人的方式练兵,所谓按照旧战法作战已经失败,瓦良格人步兵战术击败了自己的父亲与松针庄园的大军,不如学着敌人的模样以牙还牙。 「我们当时为何会失败呢?我部兵马人数众多,大抵是败在战士打仗缺章法,士兵极度缺甲衣,弓箭的用处也太少。」 瓦季姆很会总结自己的失败。 既然缺甲衣,现在亡羊补牢并不算晚。 相比于自己覆灭的故乡松针庄园,彼时的生活环境与斯摩棱斯克颇为相似。 他很重视松胶,尤其重视它的军事价值。 一张牛皮被裁减为大小相似的薄片并进行钻孔,用麻绳将各皮片系起来,最终能造就一套很有萨尔玛提亚风格的皮质扎甲,虽然他们并不知道这套传统编甲术学习自古代草原人。 牛皮已经足够硬,倘若每一片皮片深度浸泡新鲜松脂十日,再取出自然阴干即可逐渐自然硬化。 此乃原始的硬化皮甲,由于斯摩棱斯克地区的松脂资源过于丰富,大肆制作硬化牛皮扎甲成为可能。 故意拖延一年时间再尝试主动进攻,是的瓦季姆得以集结出一支精兵,并给这支队伍大规模配置新造的硬化皮甲。 他做过实验,铁剑能在这样的皮甲上砍出明显痕迹却根本无法砍烂,铁矛进行戳刺也几乎做不到一击刺穿。 …. 至于硬抗来自战斧战锤夯打,这就不能奢望了。瓦季姆直到即便战士佩 戴瓦良格式的贴皮盔,它能扛住剑的劈砍箭矢射击,被毫无刃部的铁锤夯击,锤子根本是无视头盔保护,士兵的头骨都能被砸碎。甚至是硬木做的长柄木锤,正面砸中披着锁子甲的战士,也能砸一个筋骨崩裂。 钝器有着用武之地。 于是作为士兵的副武器,他们的腰里携带着手斧、匕首的铁质武器,也有人带着末端表面镶嵌铁钉的木棍,作为近战搏斗的钝器使用。 足以护脸的皮甲头盔有着毛茸茸狐皮装饰,士兵躯干与肩颈披硬化牛皮甲,再套上一层各色皮革混织的皮衣御寒。 他们脚踩厚实的牛皮鞋,麻布的裹脚布从脚丫一直缠到膝盖。 他们都穿着粗麻布缝制的裤子,在大腿和裆部也挂着普通牛皮做保护。 接受瓦季姆检阅时,战士们一手握着矛,身后背着圆盾,穿戴皮甲各个顶着相似的皮亏。 在过去的时代斯摩棱斯克从未出出现这样的军队,军队由本地年轻人构成,一双双眼睛流露着复仇的欲望,以及寄希望于一场胜利,以牙还牙掠夺罗斯人的财富肥了自己。 就在这里,瓦季姆慷慨激昂再做一番训话,战士们声威大震,他们高举着矛呐喊,士气之盛好似立刻可将罗斯马匪生吞活剥。 但这并非斯摩棱斯克军的全部。 要说服各位本地贵族出兵,身为大首领的瓦季姆必须拿出自己的家底做出表率。 他集合了社群全部的骑马人,拼 凑出了勉强够一百人的骑兵部队。那不过是一群骑马的步兵,所乘骑马匹平日里就用来拉柴车的,现在充当战马实在是各贵族给瓦季姆凑数。 在检阅场的另一边,商议过出兵大计的贵族们就在这里观摩起瓦季姆斥巨资打造的精兵。 像是远道而来的维亚季奇部族首领,作为同盟者,他从未想到自己的邻居居然拿出了这样一支强军。 「该死!我怎么不知道瓦季姆这小子的这个秘密?他们由此强军,倘若不去打马匪而是打我,我顶得住吗?」 表面上不说更要陪着笑容,首领赫多达很担心做大后的瓦季姆把屠刀举向自己。 骑马再巡视一番自己的战士,瓦季姆的自信溢于言表。 他攥紧缰绳,马匹在众贵族间猛然「刹车」。 好一位横刀立马的青年将军! 这样的瓦季姆使得本地贵族终于燃起自信,也令维亚季奇首领不得不迫于军事威慑做出支持主张。 「你们觉得怎么样?有了这支军队,我们可以打赢一场关键反击战。这样……你们还有任何理由拖延出兵吗?」 众贵族互相看看,便有人挺身而出笑脸相迎:「如果是这样,你可以作为合格的首领。我会派人参与,只是你不要奢望我有你等的财力拿出这样强大的兵丁。」 …. 「我也一样。」又有人站出来:「当然可以出兵,也能交给你指挥。我甚至会派出儿子带兵协助你,不过你的确不能奢望 我的家丁实力强劲。」 各贵族皆答应出兵,本该是令瓦季姆极为快慰的事,可这群老家伙各个都是老狐狸。 「怎么?」骑着马俯视众人的瓦季姆故意挤眉弄眼:「我怎么觉得你们仍有些许质疑之意?」 「我们谁敢呢?毕竟你是首领,这是大家***同一、还在这里的祭坛向神宣示的。」又有老贵族如是说,就是言语间一直流露着一丝不屑。 「老叔。你莫过于还是不太信任我?」瓦季姆眯起眼质问。 「我没资格。」 「不。你,还有你们……」他继续看着众贵族,右拳当众拍打起自己的心脏:「把你们的子侄交给我。尽可能凑出三千人的军队,倘若能凑出更多,譬如四千五千就更好。我们就选择现在的时间节点,攻击罗斯人在西德维纳河上的据点,占领那里以绝对兵力切断马匪的商队……」 又是重复一番已经集体商议后的战略,所谓占领维捷布斯克,拦腰截断「琥珀之路」,再以地利逼迫波洛茨克人入伙儿(他不知道波洛茨克人早已战败),乃至迫使德里戈维奇人与德列夫利安人共举的「杜布勒同盟」与斯摩棱斯克社群建立良好关系。 他特别宣誓:「不成功,便成仁。如果神抛弃了我,就让我战死。当然,我会取得胜利!」 瓦季姆的野心实则很大,他想的不仅是复仇,在因势利导中甚至已经萌生建立一个正式斯拉夫国家的念 想,仿佛要在东欧腹地复刻大摩拉维亚公国的历史进程。所谓将所有与庞大克里维奇人有关系的大大小小部族,最终笼络在以斯摩棱斯克为中心的国家体系内,他瓦季姆就成了新国家的王。 血统,现在极为重要。 不管怎么说瓦季姆原属的松针庄园,那就是一支北迁的克里维奇人小部落,与另一群波美拉尼亚移民混在一起,被外人称之为「伊尔门斯拉夫」并非自称。 就如斯摩棱斯克人自称的那样是s,北方的人们的自称是svne,仅仅是在末尾多了鼻音。 可惜,北方的近亲已经被罗斯人征服,丧失自己族人的瓦季姆终于在斯摩棱斯克开启了他的复仇,以及建立自己王国的第一步尝试。 整个斯摩棱斯克在秋雨季节后全面动员,那些偏远地区的大定居点难以出兵,来祭祀中心开会的远方定居点首领纷纷交出自己的卫队作为对瓦季姆行动的赞助。 兵源几乎都来自斯摩棱斯克本城以及附近村庄,另有亚拉(亚尔采沃)定居点,因距离大城很近,数百名民兵果断出兵协助。因为站在亚拉村社的立场上,自己正处于与维亚季奇人活动区的边缘,虽说双方现在平安无事,谁能保障维亚季奇人不打自己的主意?亚拉村社非常需要斯摩棱斯克的军事保护 ,现在正值大战,出兵协助大首领实为投名状。 情况远胜过瓦季姆的估测 三千人?不!参与作战的民兵总数已经达到四千! 因为兵力众多,参与其中的人越来越自信。带着武器参与民兵队伍讨伐马匪有着十足的正义,因为见得同乡构成的大军兵力过于雄厚,以至于从贵族到猎户农夫想着的绝非战败与损失,反而担心因为出兵太少在胜利后抢夺战利品连喝汤都没机会。 本地贵族纷纷拿出子侄带领家丁出战,一批又一批壮年农夫参与其中,俨然成为风尚。 恰是秋收刚过,斯摩棱斯克的粮食补给非常充盈的状态。 仿佛一切尽在掌控,胜利的天平自大军集结开始就倒向斯摩棱斯克了。 拖延到十月初,军队集结完毕。 泥泞的大地重新干燥,气候虽变冷,第一场雪还不至于突袭大地,现在正是发动初冬攻势的好时机。 斯摩棱斯克军,出击! 重生的杨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