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二章《巴达维亚合约》
书迷正在阅读:规则怪谈:我在诡异世界百无禁忌、快穿:他在位面补黑锅、斗破之无上之境、【代号鸢】【逊广】仙酒、望三山作品同人、嫖嫖嫖指女嫖男|d5美色、玄兔狡、零景R向、飞升失败,接受废弃山庄很正常吧、权力风云
林六哥看着一副病容的苏鸣岗,心里微微叹了一口气,也许这位巴达维亚首任华人甲必丹时日已经不多了。 苏鸣岗长子苏绍年歉意地朝林六哥露出一丝无奈的神情。自八月间父亲生了一场大病,情况时好时坏,一直躺在床上将养身体,未能视事。 “好生照顾你父亲,说情况稍微好转,务必告知于我。”林六哥轻声说道:“巴达维亚众多华商,还指望着苏老可以继续指点我等如何应对目前纷杂的局面。” “父亲近一年来,家中各项事务已然不再亲为。至于外间之事,恐已久不闻于耳了。”苏绍年摇头低声说道。 林六哥再次看了一眼病榻中的苏鸣岗,有些怅然若失。 近两个月以来,巴达维亚城中一直在盛传,荷兰人主动要与汉洲谈和,结束双方之间三年多时间的战争。这对于城中众多华商而言,显得有些突兀,但又觉得理所应当。 因为在这三年的战争期间,海上力量雄霸南洋的荷兰人,竟然频频被汉洲攻破商站据点,众多往来南洋各地的商船也时常遭到汉洲的袭击,损失不小。而荷兰人这边,似乎也没听到他们在汉洲人身上取得过什么成果,使得巴达维亚城中的华商们既感到震惊,又感到一丝莫名的振奋。 对于荷兰人在汉洲面前吃瘪,巴达维亚的华人都是心中暗爽的。不仅仅是因为同为明人的缘故,而且也是近几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殖民当局频繁地向城中所有华商摊派各种费用,压榨更甚的缘故。 万丹王国和马打兰王国的土人打来了,华商除了要贡献大量金银物资,还要将家中的男丁,商号的伙计,作坊里工人提供给荷兰人,组成民壮队伍去与土人拼杀。 汉洲接二连三攻破东印度公司在南洋岛屿上的商站据点后,华商又要被征收特别税,用于重建和恢复几处重要的据点设施。 就在今年四月间,荷兰殖民当局再次向华商摊派五万两白银和若干物资,据说是为了准备进攻马六甲的葡萄牙人。这令众多华商有些苦不堪言,但也不敢公然反对,只能在各自心中腹诽不已。 林六哥昨日闻讯,说有人看到十余个汉洲和谈官员到了巴达维亚,并入驻了荷兰人安排的馆驿当中。他立刻意识到,荷兰人恐怕这次是真的要与汉洲人结束战争了。那么,他们这些在城中的华商该如何面对这种情况,很多人都拿不定主意。于是,他来到苏府,找苏鸣岗商议一下,想让他以几十年的南洋商海经历,给所有华商提供一个应对策略。 “咳咳……”病榻上的苏鸣岗突然发出几声剧烈地咳喘,苏绍年赶紧上前,将清醒过来的父亲扶了起来。 “苏老……”林六哥看到苏鸣岗一双混浊的眼睛望向他,希冀地喊了一声。 “……老夫已然知晓……,咳咳……”苏鸣岗猛烈地有咳了几下,“告知所有明人商贾,此后,明尊荷人,暗拥汉洲,或,可保我等长久。” “明尊荷人,暗拥汉洲。”林六哥嘴里咀嚼着这句话,随后恭敬地对苏鸣岗深施一礼,“多谢苏老指点。” 眼见着林六哥离去,苏鸣岗侧头看着自己的长子苏绍年。 “我恐已时日不多,为我苏家上下数十口计,有些事情……该早做安排了。……这次荷人与汉洲之争,我们或许都有些低估了汉洲的实力。三年来,汉洲不仅未被荷人压制击垮,反而能逼平对方。若此次结束双方战争,汉洲定能借势崛起于南洋之地,成为与荷人并立的强大势力。” “大明国势渐微,已不能,且也不愿护佑我南洋明人,荷人对我等明人亦是多加利用,而非引以为臂。土人愚昧残虐,对我明人嫉恨不已。南洋之地,我明人如同无根浮萍,难求久安。为今之计,汉洲势起,其为华夏同脉,汉人同源,或可为明人依靠。待荷人与汉洲谈和之后,苏家可将数十年积存之半数转移至汉洲,依托苏家女已嫁入曹雄之甥,庇于汉洲。” “父亲,汉洲崛起之势能持之长久?”苏绍年问道。 “能否长久,我亦未知。”苏鸣岗闭眼想了一下,轻声说道:“但有一线机会,总要去赌一下。” ——————————— “你们汉洲是不是有舰队在日本附近海域出没?”当汉洲一行和谈代表刚进入会场,荷兰谈判代表罗莱特·梅普尔索普罗便发出质问。 “我们汉洲舰队在何处出没,这属于我汉洲军方的秘密部署,我作为此次和谈代表,无法对你做出相应回复。”汉洲首席代表工商部尚书栗仁昌说道。 “……”罗莱特·梅普尔索普狠狠地盯着栗仁昌,愤怒地说道:“两个月前,我们在日本附近海域的两艘商船遭到了你们汉洲战船的袭击,只有一艘带伤返回巴达维亚。另外,我们在几个月前,还有一艘前往明国的商船至今下落不明,想必也是你们汉洲所为吧。” “我们汉洲的战船应该是在六月份接受的作战命令,我想他们应该在攻击你们商船的时候,尚未得知我们双方进行的和谈消息。”贺云峰面无表情地说道:“我认为,只要我们双方未签订和平协议,那么我们现在依旧处于战争状态。所以,对于这次和谈,我们都应该做出最大努力,消除目前的分歧,尽快达成令双方都能接受的和平条款。” “但是,鉴于双方都具有努力达成和平的意愿,你们汉洲难道不该停止一切军事行为吗?” “当然,我们汉洲已经派出快速联络船前往舰队可能停靠休整的地方,通知他们停止一切针对你们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军事行动。”贺云峰煞有介事地说道:“不过,海上广阔,舰队船只行踪不定,他们得到我们汉洲本土发出的命令可能会存在滞后性。” 其实,汉洲参谋部根本就没有派出快速联络船前往大明附近,通知破袭舰队停止对荷兰商船的袭击。因为到了十二月西北信风到来时,聚集在大明附近的所有汉洲船只,都将开始运输移民回返汉洲本土,届时,对荷兰商船的袭击,自然会停止了。 “据悉,我们荷兰东印度公司在1606年6月的时候,旗下的船长威廉·扬松驾驶戴福肯号就发现了汉洲北端一块凸出大陆的陆地(今澳洲约克角附近)。因而,我们对汉洲大陆理应具有一定的特殊权益。不过,你们目前占据了汉洲北部和东部,我们对此予以承认和尊重。但是汉洲广袤的西部,我们东印度公司将保留未来建立商站据点的权利。”罗莱特·梅普尔索普决定直击汉洲的权益核心,以此迫使对方在后面的和谈过程中放弃其他条件。 “若是你这么说的话,我们汉洲将来也有权利在巴达维亚、巨港、马六甲等地建立据点。数百年前,我大明就曾经派出一支强大的舰队在南洋众多地区宣誓过主权。而我们汉洲源自大明,同出一脉,岂不是比你们更有资格在此地享有特殊权益?”贺云峰正色地说道。 在汉洲内部不少激进的年轻的军民两政人员,除了把整个汉洲大陆当做固有领土外,还将整个南洋地区,作为以后汉洲的势力范围。但限于目前自身实力不足,只能任由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南洋地区扩展势力。 “明国和你们汉洲虽然人种、文化相同,但彼此距离万里之遥,如何能混为一谈?另外,汉洲是一块非常巨大的陆地,你们凭借目前的力量可以完全将其占据吗?” “据我所知,你们荷兰东印度目前在南洋地区并没有的多少人,而且还距离你们欧洲本土数万里,你们就有能力全占整个南洋群岛吗?”贺云峰反问道。 “汉洲大陆是我们的核心利益,若是你们东印度公司想在汉洲谋取殖民据点的话,我认为再谈下去,已经没有意义了。”栗仁昌严肃地说道。说着,站起身来,带着汉洲和谈代表准备离开谈判会场。 ------------------ 巴达维亚总督科内利斯·范·德林安静地听完和谈首席代表罗莱特·梅普尔索普的汇报,然后双臂抱胸,一只手摸着下巴,陷入沉思当中。 “他们对双方市场开放的条款,有没有非常激烈的反应?”德林总督问道。 “这个问题,汉洲倒是没有纠缠。”梅普尔索普说道:“他们甚至建议我们双方,将各自控制的所有据点都向对方全面开放。” “他们汉洲有什么值得我们接受的商品?” “根据三年前的贸易记录,汉洲除了木材,他们还能生产酒类,有烈酒和甜酒。哦,还有砂糖,品相和甜度都不错,比我们自己生产的要好。其他的,就是一些金属工具和农具。他们应该是可以自己炼铁,甚至还能炼出钢。” “哦,这汉洲居然还有一定的手工制造业。”德林总督点点头,“他们不反对市场开放,一定是想将自己生产出来的那些东西能卖给我们。不过,他们为何对能控制更为广阔的国土,如此执着?汉洲不过是一个贫瘠荒凉的大陆,远不如我们在东印度群岛上的物产丰富。我们可以承认他们据有整个汉洲大陆及其附属岛屿,只要他们确保不侵犯我们的东印度群岛特殊利益。” “至于东印度群岛的范围,这需要我们的海军和商务人员进行一次大致范围的确认,务必要将我们需要控制的重要岛屿和关键航线纳入我们的管理范畴,同时,还要尽力把汉洲的势力排除在整个东印度群岛之外,使我们可以独享这里的一切资源。如此一来,汉洲若要继续发展,就只能极度地依赖我们东印度公司。” 1641年12月10日,经过双方和谈代表最后共同努力,荷兰东印度公司与汉洲正式签订和平协议,结束双方之间长达三年的战争。 协议内如如下: 一、汉洲与东印度公司之间将于1641年12月24起,双方结束一切军事行动,不得再行攻击对方船只和据点。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无条件释放战争期间俘获的所有人员,并发还战争期间被俘获人员的个人财物和随身物品。 二、东印度公司尊重汉洲据有整个汉洲大陆及其附属岛屿的权益,承认汉洲据有原葡萄牙人殖民地--帝力城的合法权益,沿帝力城至新民堡(今印尼帝汶岛的伯西卡马镇)一线以东地区亦享有特殊利益。 三、汉洲尊重东印度公司在整个东印度群岛的特殊利益,并承诺不得在帝汶岛以外其他东印度群岛再行设立据点。(东印度群岛范围,帝汶岛以北,威远岛(新几内亚岛)以西,菲律宾棉兰老岛以南,马来半岛、苏门答腊岛以东广大区域岛屿) 四、东印度公司开放其所属据点和势力范围内市场与汉洲,并承诺对汉洲过往船只(需经停港口允许)提供必要的补给和停靠休整。汉洲亦同时将其所属领地和汉洲大陆市场开放与荷兰东印度公司。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对方的货物、人员,以及金融流通。 五、汉洲承诺不再对东印度群岛各土邦王国售卖各类武器,并停止资助一切反对荷兰东印度公司之地方势力和暴乱势力。 六、双方互相在对方领地设立代表处,以便能进行互信沟通。 七、双方对各自领地内的对方属民均有保证财产和人身的安全的义务,若触犯对方法律,必须在对方代表处官员见证下,方能进行公正审判。 八、缔约双方均有权利在对方领地和所属势力范围内建立商号、货栈,以及其他各类商用设施,双方不得刻意阻拦,并有义务确保对方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 九、缔约方与第三方处于交战状态时,另一缔约方必须严守中立。同时,缔约方不得针对彼此再行与第三方定立联盟性质的协议。 十、此协议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后,双方无有异议,自动续期三年。 汉洲首席和谈代表栗仁昌在和平协议上签字后,不做耽搁,立刻坐飞鱼船返回汉洲本土,呈送给大统领齐天,以做最后批复,使之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