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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想问问他究竟怎么回事。毕竟当年让他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学生直接接下东方市场的决定就很大胆,还好陈景焕一场“白鸟”算是堵住了悠悠众口,这才没过几年,就又让他捅出这么些乱七八糟的事。陈景焕本人却是对外界的猜测一概不闻,接到电话的时候他正在和易澄在北欧某座雪山旁的小镇上——他答应要和易澄一起度过一个愉快的春节。“母亲。”他接起了电话,一侧耳朵夹着,腾出两只手整理着两个人的行李箱。他在小镇上临时租了一栋双层小屋,房东一家正好要趁着圣诞假期去热带旅游,两个人才刚搬进来,没来得及收拾东西。易澄蓦地听见陈景焕对着电话讲起了另一门他听不懂的外语,当下一愣,轻轻拍了一下男人的手,示意他好好接电话,自己蹲坐到地毯上,开始一件一件笨拙地整理两个人的行李。说来也好笑,明明他才是个穷小孩出身,叫陈景焕带回来这么一养,反而成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样。虽然他的本意并非如此,只是在金丝雀在笼子里面待久了,也就渐渐忘了该如何在外面凶险的世界里生存。陈景焕看了他一眼,一只手摸了一把他的脑袋,站起身,径直走到了外面阳台上接电话。“那都是他们瞎写的,没有那回事,下一季的春夏季,我肯定亲自设计,嗯……成衣秀也会去,不用担心。”“……是不是因为那个男孩?”“什么?”露天阳台上的光照有些过于刺眼,陈景焕抬手遮挡了一下,俯下身撑在大理石雕栏上,样子看上去有些漫不经心:“跟他……没多大关系。”有些事情,过去了就都过去了,他不想再跟自己的母亲多说那些曲折。“我只是有点累,需要休息一阵子。”电话另一头传来一声冷哼:“也没见别的品牌首席设计师直接开天窗的……”话虽然这么说,但是到底还是自己儿子,女人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说如果陈景焕下一季度的成果不能让她满意的话,乔伊斯的董事会就要重新权衡这个年轻设计师在首席位置上究竟合不合适了。“对了,自从上次和沈小姐退婚之后,你有什么打算?”话题忽然被转移到陈景焕的人生大事上来,女人的语气听上去很平和,而陈景焕心下却是一动。他和易澄的事情早晚也要告知父母,父亲……父亲已经很久没和他联系了,在他还小一些的时候,那个男人还会偶尔给他来一通电话,询问他的近况。现在他已经独立起来,和父亲的联系也就淡薄了。至于母亲这里……“我已经找到了。”电话那一头没有出声,陈景焕知道母亲是在等他继续说:“就是这个男孩,他叫易澄。”两个中文的音节被他清晰地念出来,嘴角不自觉上扬起一个弧度。照理来说,就算是艺术家家庭,当掺和上了太多金钱和利益,婚姻也就成了其中一笔重要的交易。女人不应该会轻易应许陈景焕的心意,但是……但是,自从与沈氏退婚之后,陈景焕回法国的那一趟,虽然没有表明未来的计划,态度却是相当明显的——他不会再跟任何一个女人或者男人因为家族利益而定下婚约。在此之后,女人也派人查过陈景焕和他身边的男孩。她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从小到大,她对自己作品的关注远远超过了自己的儿子,现在也不打算再在这件事情上过多干涉自己儿子的自由:“随便你。”“嗯。”陈景焕低声应了一句。“……”电话另一头好像传来了一声叹气,“有空带着人回来看看,那个小朋友应该还没来过欧洲吧。”陈景焕看了看远处的雪山,皑皑白雪覆盖在上面,楼下是异国的街道,几个白人小孩吵吵闹闹从马路上滑着滑板溜了过去,他没忍住笑了两声:“嗯,没去过,有空会带他回家。”挂掉电话,转身回到房间,易澄已经换上了毛绒绒的睡衣坐在地毯上等他回来。房东家里有三个孩子,大的小的毛绒玩具被扔了一地都是,估计是临走的时候来不及收拾,就都被一股脑堆到了角落里去。易澄正一个一个拿出来,按照大小从左到右,重新摆放整齐。因为有几个体型差不多,易澄有些苦恼地皱起眉头,手里面握着一只大尾巴狼和一只兔子,小声嘟囔了一句:“这兔子怎么会和狼差不多大小。”听见陈景焕进来,他抬眼望过去:“是有什么事情吗?”电话打得有点久,他一个人都把东西收拾好了。“嗯……没什么事。”陈景焕到底还是没告诉他那些烦心的事情,他的玫瑰不需要知道,只需要待在他的身边永远快乐就够了,“明年我们去趟法国吧。”“时装周?”易澄早先恶补了一堆时尚圈的东西,点点头,“可以啊。”陈景焕失笑,没想到他竟然第一个反应比他一个总设计师更像个工作狂。摸了摸易澄的头发,他倒是不否认:“对。”顺便去见见家长,顺便。当然,后半句就都被陈景焕憋在了心里。他还有对易澄的承诺没有完成,下一个春夏季展,他一定会让所有人看到,他才不是那个记者笔下江郎才尽的可怜设计师,更不是什么陨落的青年设计师。他就是天才,他有自命清高的资本——下一场秀,名字就叫“缪斯与玫瑰”,送给他亲爱的男孩。作者有话说:开始收尾工作。第77章上午十点,北欧冬季的日光刚从云层中跃出,清澈透明,为小镇上的尖角房屋蒙上一层轻纱。易澄被迫裹进厚实的棉服里,鼻梁上挂着墨镜,金属质感的墨镜压在鼻子上,让他觉得不是很舒服,推了好几次,想趁着陈景焕不注意的时候拿下来。“不许摘。”男人的语气平淡,却带着强势的意味。易澄停了手,讪讪将手放回身体旁侧。他的视力一直不好,光线越暗,他就越看不清东西,墨镜虽然能保护眼睛,可是会让他即使在离陈景焕很近的距离,也看不太清他的脸。这样想着,心里面就觉得有点失落。陈景焕用余光默默将易澄的表情收入眼底,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牵住了易澄的手:“走吧。”直到走上大路的时候,易澄还有些发懵,被陈景焕牵住的手仿佛是握住了一团火,温度顺着手指的神经末梢一直流进血液里,将他一颗心烧得怦怦跳。陈景焕太少牵他的手了,那男人总喜欢抓在他的手腕上,却很少和他有情人之间的牵手动作。并非是不喜欢被抓着手腕,只是那时候易澄会隐约觉得,陈景焕抓他就像是在抓着自己的宠物,而不是爱人。男孩半垂着头,目光透过昏暗的镜片,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