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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好的梧桐叶放在烟的那一叠资料里面夹着,却不知道他是在十恶开会的时候打开文件的。所以,当烟拿出资料,发现几片写了字的梧桐叶掉了下来的时候,他懵了一下,迅速把叶子收拢在袖里。但是在场有谁不是眼神好的,眼睛一扫,梧桐叶上的字就全部看到了。也正是因为看到了,所以,那一刻,在场十恶,无论男女,都眼神微妙的看向烟。一直以来,除了谷主王遗风,没有人知道负责恶人谷暗杀与情报工作的不灭烟究竟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只知道这个人可怕异常,即使是恶人谷老旧势力,也不敢轻易招惹这个人。也正是因为太过神秘,所以从烟进入恶人谷这么多年,他们一直到了前几天才知道,烟已经成亲了,并且有了一个很可爱的女儿,而且从浩气盟那边的流言看,貌似,孩子他爹是浩气盟的天璇影。(安泽一:胡说八道!)而现在,他们依旧没有见到烟的情缘,但是……人没有见到,这情书倒是见到了呀!这印象比见到人还要深啊!不就是想拉着媳妇一起去吃蟹赏花吗?直接说不就得了,干嘛写这rou麻的情书啊,还配上一首酸不拉几让人牙疼的小情诗!说真的,对于江湖人,尤其是恶人谷的人来说,不打老婆和老婆居家过日子的是不错的,能时不时有一个举案齐眉就算是相当恩爱了,像这种成亲多年孩子都能满地跑的,还真的没有这么黏黏糊糊rou麻无比的。(安泽一:这叫浪漫,土鳖!)所以,在看到烟面色如常耳朵泛红的收起树叶的模样,再想想那虽然rou麻但是一看就是饱读诗书的文人情书的画风,这一刻,恶人谷的高层心里面默契的觉得,能把他们恶人谷的十恶一枝花(米丽古丽哭瞎在厕所:老娘才是十恶唯一一个女的!)拿下并且生下一个孩子的,绝对不会是天璇影那个即使戴着面具也可以百分之百确定是棺材脸的死耗子!顺便说一下,他们宁可烟这朵蛇蝎一样的食人花是被一个酸不拉几的酸儒拿下,也不愿意是影那只浩气盟的死耗子!前者只能说明烟的审美不同于正常的江湖人,但是后者却是事关阵营尊严的问题,不得马虎!不过……你们两口子既然这般恩爱,看着语气也不像是他惹了烟不高兴,既然好端端的,为什么烟会来到恶人谷呢?还有,说好的来恶人谷的都是死情缘的呢?雪魔王遗风死情缘来恶人谷、前明教圣女米丽古丽死情缘来恶人谷、恶丐沈眠风死情缘来恶人谷,怎么就你不灭烟这么社会,情缘孩子都齐全了?这不科学!烟无视了其他人的目光,但是他却也注意到,这些目光当中,有一道是不同于其他人的。他抬起头,看向那道目光的主人,王遗风。王遗风现在一肚子疑问。他从一开始就知道烟是男的,所以在知道他有一个4,5岁的女儿时,以为烟在他们不知道的时候娶了妻成了亲,即使是从他人口中知道小姑娘喊烟“娘亲”,他也只是以为可能是烟的妻子去世了,而烟穿女装的恶趣味让小姑娘不知道烟其实是爹爹而不是娘。但是刚刚梧桐叶上的字,却是让王遗风震惊的同时,心生疑惑。不同于其他人仅仅只是注意内容,他更多的是注意字体。字体是小篆体,端得是一派清雅俊丽,又隐隐带着傲然的风骨。这是一手好字,但是他却是想起来,他是见过的。不是一模一样,却也只不过是比这笔字更稚嫩一些。那是他年少的时候,当时自己刚刚跟着师父习武,学习红尘武学不过四年,然后,一天,他发现了一只系着红绳,脚上系着信纸的小鸽子。打开,发现那只不过是一个小孩子迷茫下写的信,无所谓收信人是谁,只是单纯的想对着陌生人说说自己的苦恼。这样的心情,王遗风是很熟悉的,因为他小时候也是一样。他天生对于他人情绪敏感,自小尽知人心险恶,只是周围皆是熟悉的人,他无法向他人倾诉。这个小孩大概也是一样的,所以,他书写成不记名信,任由信鸽飞出罢了。他和那个小孩书信了很长时间,透过信,他看得出来这个孩子是一个很可爱的小孩子,虽然自己还在迷茫于“活着所为何事”,却也会体贴的对他的迷茫进行宽慰,他性子一定阳光乐观,对于生活当中细小容易被忽视的快乐与温柔都会铭记于心。那段时间,他也试着去热爱生活热爱自然。只是很快,他注意到,那个孩子已经不再迷茫了。因为他选择投身在这滚滚红尘当中,“杀死”“抛弃”了那个想要活得自由而真实的自己。王遗风不能说他的想法不对,因为那句“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话,已经说明了他的追求。但是,那个时候年(zhong)少(er)的自己,觉得自己与他不再有共同语言,成为了话不投机半句多的两路人,书信也就停了下来。很多年之后,当执着于黑白的王遗风踏入恶人谷,有时候回想起自己的前半生,想起记忆里的笔友,只觉得年少时的自己,或许是看多了庸庸碌碌醉心功名的人,才过于偏激的觉得他们成为了两路人,而忘记了这个世界上有黑既有白,有国之禄蠹的人,也一定会有一心为国为民的人。而经历了这么多,回想起来,他却也渐渐地明白记忆里那个孩子写的话,注视黑暗的人,也被黑暗凝视。只是王遗风万万没有想到,他会再一次看到那个孩子的字。只是问题就来了,他明明记得记忆里的笔友是一个蓝孩纸,怎么就成为了烟的情缘?最重要的是,你们两个蓝孩纸,是怎么生的小孩?不提恶人谷众人心里面如何YY,在忙完之后的烟在没有人的时候摸出来梧桐叶,又看了几遍自己家堂客写的小情书和小情诗,心里面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滋滋的感觉。他家安泽一是一个非常有生活情趣的人,无论是身处平凡还是位居富贵,他都是有办法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的。而且,春天踏青挖野菜,夏天坐听雨落,秋天登高赏红叶,冬天红泥火炉饮酒赏雪,总是有不重样的美好与快乐。赏菊吃蟹,倒也是人生乐事。想想自己家堂客比起其他热衷吃喝玩乐的人,酒喝不得玩没兴趣,就唯独喜欢的吃,也不是像张易之那般吃食奢侈残忍,只不过是天生一条金舌头,对于食物的味道上要求高一点,喜欢吃好吃的罢了。以他的身份,吃些河鲜海鲜水果什么的,也算不得什么。尤其,他一般都是喜欢吃什么就自己家种植什么,从来都不会像杨贵妃那样“一骑红尘妃子笑”的利用驿站快马送荔枝——————那种事情,他干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