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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儿子!”“我不是说过,留他是有用处的,你把我的话当耳旁风?”安志铭坐在沙发上满脸的不悦,夫人坐在他对面优雅的把一腿压到另外一条腿上,脸上也是不悦的神色。“这不是一直给你养着,你还有什么不满的?”“你就是这么养人的,就算养只狗还得喂饱了吧!”“不就是饿了一顿,至于吗。”夫人抿了口茶,不满的瞟了安志铭一眼。“饿不死就行了,你还真当他是自己的儿子?”“真把他当自己儿子我就不放你这儿养了。”“那你赶紧带走吧,看见他我就烦!”“我这次回来就是为了这件事,过几天我就带他走。”“呦,你还真心软了。”“一个女人家你懂什么!”安志铭的眼色沉了几分,一丝寒意闪过眼底,不禁叫人毛骨悚然。安灵哆嗦了一下,身为一缕幽魂竟然会感觉到冷。他想去找那个孩子把一切都告诉他,明天不要跟那个男人走,千万不要跟他走。可安志铭回了房间,还紧紧的把他搂在怀里,安灵根本没机会靠近他。第二天那孩子还是被那个男人带走了,他拉着父亲的手指满眼信任的看着他,脸上露出从未出现过的笑容。而安灵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暮历史重复着上演,却没有的能力去改变它。那孩子上了车,透过后面的窗户看着他,甚至还冲他挥了挥手。“安灵,你不要跟他走,他是个骗子,他会伤害你,你不要跟他走,不要啊!”恍惚间时空飞转,眼前的世界全都变了。-----------------幽暗的卧室,简陋的装修,粗糙的水泥地,硬板的单人床,一切很陌生似乎又很熟悉。他觉得他好像忘记了很重要的事,又或则说脑海中似乎总有一片空白的地方。没有悲伤的感情,没有不堪的回忆。仿佛三魂七魄缺了一大半的感觉,到底失去了什么他也不知道。很飘渺,很空虚。实际上每天早上醒来他都有这种感觉,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不过那些不需要他去记忆,脑海中一直有个声音在告诉他,“杀了安志铭!用最残忍的方式杀了他!”时间到了也会有人来告诉他该去做什么。那些人用一个很熟悉的数字称呼他,“十一”他还记得这个名字是那个男孩临死前取的。至于由来他也搞不太清楚。偶尔他会去一座坟前上香,那座坟葬在徐家陵园外面的一个角落里,孤零零的立在那,一个空墓碑,没有碑文也没有照片。但十一知道那就是他曾经的自己。十一很怀念他,怀念那个被自己亲手杀死的人。三年多了,他已经不记得那个少年长什么样子了,因为在男孩死去的不久他也失去了本来的样貌。徐海将他的五官都做过微调式的整容手术,那种似像非像的样子模糊了他的记忆。久而久之他已经不记得自己原来到底长什么样了。不光如此连后背那块胎记也经过激光手术去除了。人类都有好奇的心理,虽然是克隆人但他也是一样的。他很好奇那个叫安灵的人脑中的记忆,为什么没有全部灌输给自己!他不明白那个男人为什么要把那个男孩儿害的那么惨,更不清楚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瓜葛,甚至对那个男孩除了名字之外简直是一无所知,亲眼所见的就是那副恐怖的身体,他看的见结果却看不见原因。但他知道他必须要完成那个心愿,那是坟中的人临死之前的心愿,也是他活着唯一的目标。“十一,徐先生要见你!”十一应了一声把香插-在香炉中跟着那人走了。徐海是他的主人,他知道自己什么都要听他的,没有任何权利违背他的意愿,即使深知他只把自己和那个男孩当成实验的白老鼠,十一也不想反抗他,实话实说是打从心底对他有一种深深的恐惧而不敢反抗。徐海在他身上做过很多实验,肌rou骨骼都会随着药物的影响而产生变化,最后和他预想的一样达到他满意的效果。不过只有一点是徐海不曾预料到的,就是十一的记忆,当年的手术明明很成功,可十一还是失去了大部分的记忆,甚至可以说他除了要杀安志铭这个信念深印在脑海中之外基本上没有继承安灵任何的记忆。这对于徐海来说无异于是给他泼了盆冷水,他一直把自己当成上帝,能够决定一个人的生死,记忆甚至灵魂都可以通过他的手转嫁到另一幅rou体上,没想到万事俱备之下的第一个活体实验就出了差错,严重的打击了他的自信心,别说是灵魂,现在连记忆都无法全部转呈到另一个人身上,这么多年了十一依旧什么也想不起来,给人的感觉他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空无一物的复制品。不过好在这个复制品很聪明,他学东西很快,甚至是过目不忘。出手匪夷所思,很少有人是他的对手。训练的成果超乎徐海的预计,否则按照他原本的计划要在晚个几年才能实施。不过照目前的情况看,时机似乎已经成熟了。第21章一年之后:自从徐闻胜去世之后安志铭对徐家进行了一连串的商业打击,从而使徐家一蹶不振,甚至为了躲避安志铭的攻击徐家连老宅都卖了,拖家带口的躲到了国外,在外人看来这个庞大的家族没落只是迟早的事罢了。自那以后安家几乎成了此地唯一的商业巨头,产业跨及多个领域,黑白两道通通吃的开,完全没有人能与之抗衡。可最近安家似乎很不太平,各处生意都不太顺利,偏偏此时赌场那边又来了麻烦。据管事上报的消息这段时间有一个男人已经从赌场赢走了几十万,刚开始他只是偶尔来几次,最近几天他几乎都住在那了,整天整夜不眠不休的和荷官赌博。荷官换了一个又一个但没一个能赢的了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把钞票大把大把的赢走。从传回的录像看,那男人长的很英俊,上挑的丹凤眼,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还有非常立体的轮廓,他带着金丝边的眼镜,齐肩的黑色头发在后面束成了马尾,一般男人扎着马尾都会让人觉得很怪,可他梳这个发型却出奇的顺眼,修长的身材,均匀的肌rou,说是万里挑一也不为过。一瓶红酒,一根雪茄,他能在那里坐上一天一夜不动地方。安志铭派人查了他这个人,只可惜这人背景成谜根本没人知道他的底细,只有一次一个秃头的中年大叔把他从赌桌上拽下去的时候叫了一声,“十一”除了这个不算名字的名字之外在查不到任何关于他的信息。赌场那边私底下也派人跟踪过他,却不成想竟然亲眼目睹他被人抢劫,估计是在赌场赢钱的时候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