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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一碰就会碎,如玉般的脸孔的表情让人看了心疼。看到他表露出来的脆弱,我突然涌起一股怒气,他凭什么露出这样的神情?明明是他对我做了那些不可饶恕的事情,为什么他看上去像是个受害者?「不要叫我!」怒斥脱口而出,却因为全身无力而显得有些微弱,我怒瞪着他,积聚已久的委屈一股脑的涌上来。当我被他绑架,捆绑在那张床上时,我的无助、我的害怕、我的挣扎,还有我最后的沉沦,在我醒来后,一个人独处时,像是刀子般狠狠的刨剐我,几乎被逼疯的痛苦,受创最重的应该是我,他为什么要表现出好像是我伤害他一样?「我和你无话可说,请你出去。」在我怒吼出声后,他的表情更加哀伤,眸底自责满溢,我转头撇开视线,下了逐客令。过了许久,我听到一阵脚步声,逐渐远去消逝,然后是另一阵脚步声传来。「哥,我买到了!」永庆高兴的提着一盒便当进来,小脸上红扑扑的满是汗珠,看来他全程都用跑的。我背着他深呼吸缓和情绪,才有办法像平常一样的笑。「谢谢。」永庆兴匆匆的搬来病床用的桌子,将便当打开放好,接着便坐在床边打算喂我。「趁热快吃,我特地叫老板选肥一点的鸭腿喔。」永庆体贴的帮我把病床调高,让我可以舒适的坐着吃饭。看着永庆纯真可爱的笑容,我突然觉得很碍眼。他看着我的目光依然那样纯粹干净,但我已经不是原来的林武仁,他最崇拜敬爱的大哥。早在我被傅宁远绑走时,我便已染上罪恶的颜色,如今的我污秽不堪,待在天真的永庆身边让我感到难受。我默不作声的张口,咬了一口永庆递上来的鸭腿,香酥的滋味刺激的味蕾,我这才发现自己真的饿了,一口接一口吃着永庆特地为我买来的烧鸭饭。「今天吴记的生意好好,居然这么晚了还有人在排队呢,幸好我们是老主顾,老板让我插队,不然要等好久呢。」永庆开始习惯性的说话,他总爱在吃饭的时候和我聊天。「对了,刚才我在门口看到大哥哥,就是他送你来医院的,还一直守在病房外面不肯离开呢,他也一整天没吃东西了,脸色好差喔,我刚才看他好像快昏倒的样子。」咀嚼的动作顿了顿,我忽略心底的滞闷感,专注的吃着东西,常听人说吃东西可以发泄情绪,原来是真的。70我只在医院里住了一晚,隔天早上便出院,只是我现在行动不便,走路都得拿拐杖,永庆看我辛苦的走路,不禁又红了眼眶,提议干脆让他骑脚踏车载我,不待我出声,敏薰已经率先驳回。「你想让大哥的右手右脚也出事吗?」红嫩嫩的嘴唇冷冷的吐出话语,让永庆委屈的扁嘴。之后敏薰居然主动说要担任我的司机,载我上下学,我惊讶之馀也有些感动,因为敏薰本来没打算要骑脚踏车的,她未来要不就是当个女强人,要不就是贵妇人,这两者出门都有轿车代步,所以她从来不想学骑车。但她却为了我去学会骑脚踏车,看到她膝上磨破皮的伤口,我突然有些愧疚,我一直都疼永庆比疼她多,因为她表现出来的坚强独立,忘了她还只是个十二岁的小女孩。「谢谢你,敏薰。」我伸手摸了摸她的头,从她两岁时第一次鄙视我和永庆的兄弟爱后,我就没这么摸过她了。如瓷玉般的细嫩脸蛋微微透出抹红晕,敏薰率先跨上脚踏车,冷漠的说道:「还不上来,我会迟到的。」医生说我的左脚得要两个星期才能复原,所以敏薰便当了我两个星期的司机,早上先载我到高中部后才去上学,小学部的放学时间比高中部早,所以她在放学后都会先到泡沫红茶店坐,等我下课。红茶店的店长第一次看到敏薰时,就眼睛发亮的盯着她,问她要不要去当店员,可以给她两倍的薪水,然后在我的示意下,被狗子他们带到店后「交谈」了一下,一脸苍白的放弃这个打算。小全他们看到敏薰时,也不禁吹了声口哨,如果不是因为敏薰还「太小」,他们没什么性趣,也许会对她出手,得知这点的我则是举起裹着石膏的左手,敲了敲他们的脑袋。出院之后,我的生活一如往常,白天和狗子他们打闹,回家后和永庆一起温馨的看电视写功课,晚上十点半规律的上床睡觉,因为我受伤的关系,狗子他们晚上「行凶」的时候就不CALL我了。虽然我仍每天都经过商业大楼,却再也没有碰见他,对此我感到庆幸,也有些失落。刚出院的时候,我是忿怒的,每当我困难的柱着拐杖走路时,更是怒火滔天,气愤因为他害得我我行动不便。伤好之后,我更加忿怒,却是恨他居然就此避不见面,难道他想逃避吗?因为被我发现了真相,所以不敢再出现在我面前?真是个胆小的男人!经过一个月的时间,我沉淀了我的思绪,理清了我真正的想法,我是恨他的,但同时也喜欢着他,或许已经不只喜欢了,因为我发现自己居然轻易原谅他对我做出那些事。当时在医院,他的痛苦我都看在眼里,他对我并不是毫无感觉,否则的话他不会愿意被我上,那个时候我醉的意识不清,他可以轻易的压制我,再对我做那些过分的事,但他却选择了顺从我的渴望。71想清楚后,我对他最后一丝的忿恨也悄然逝去,然后开始数着指头等他来找我,那天他特地来问我恨不恨他,应该就是想认错,希望我能亲口说出恨他两个字,给他一个痛快,但我并没有说出口,所以他应该会再来找我才对。日子就在等待中流逝。「大哥,你脸色很差耶,伤不是都好了吗?」狗子靠坐在我的桌旁,伸手戳了戳我拆下石膏的手臂。「睡不着。」我皮笑rou不笑的回答。看向放在桌上的左手,虽然伤势已经痊愈,但仍留下浅浅的疤痕,我自己抓出来的五道伤疤,从左上臂一直到接近手肘处,我那时候几乎把自己抓下一层皮,怪不得会失血过多。而我也真的睡不着觉,每天晚上都失眠。因为只要一陷入黑暗,我就会想起被那个人蒙着眼睛,逼着我做的那些脸红心跳的事。明明当时的我感觉很痛苦,但现在回想起来,却有丝丝甜蜜,第一次发现我居然以怀念的情感回想那些记忆时,差点摔到床底下。虽然不想承认,但我真的眷恋他的体温,他冰凉的手指,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