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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合作是不合规矩的,所以北辰那条命平白无故就算没了,也没能得到制裁。还有白振清,实际是被内鬼所杀,但上头把事情压了下来,只说是因公牺牲。……白阅珺靠坐在墙角,抱着双膝,问他,“爸爸把东西给了你,你为什么不拿来给我?当时,情况紧急又混乱,他把东西揣进了自己兜里,背着白振清就跑。救援队伍一大,他就被盛墨洋拉走了。等他想通,要把东西混在白振清遗物里面还给他家人时,已经弄不进去了。当时,为了避免麻烦,盛墨洋又把他弄出去了一段时间,想躲过那条命债。后来,他mama又突然被那个女人撞了,他慌忙赶回来,处理后面的事情,一心想要和华知平断绝关系。所有的事情好像都凑到了一起——然后呢?忘了?亦或者,压根没把这事放心上?无论是什么原因,都是伤人的。白阅珺抬眸,看向那个低着头的男人。“东西在哪儿?”他伸手从裤兜里掏出一个小木盒子,打开,递给她。她看到里面整齐收着的项链,一个月牙形的白玉,很简单,却觉得刺眼。她拿过来,低头盯着它瞧,眼眶里波光闪动。“我还记得那晚是我生日,奶奶做了很多菜,都是我和爸爸爱吃的。我爸平时挺爱喝酒,奶奶说他是压力大,上班不能释放,只能休息的时候喝点酒。那天,奶奶特意用高压锅给他熬了一盘猪蹄花生,很香。可是,爸爸一直没回来,花生凉了。”“当时,我挺生气的。如果他没答应过我,我可能就不这么生气了。可是,他明明答应过我……我给他打了很多个电话,他都没接,后来,他终于打回来,却告诉我,他回不来。”“我妈死的时候,也是这样。那晚,他明明答应会开车去接她回来,可是临时接到任务没去。我妈只能去住那边居民家里住一晚。那地方有偏僻又黑暗,连路灯都没有。她在路上走着走着,就被滑下来的泥土埋了。死的真的很冤。那之后,其实我偷偷想过,要是我爸那晚去接我妈的话,她可能就不会死了。我没想到,原来我心里那么恨他。”“那晚,我在电话里,脱口说了那件事。我说你每次都说话不算话,每次都是这样临时有任务,每次都是任务任务,家人你都不管了。mama你不要了,我你也不要了。你不是我爸爸,我不要你这个爸爸,你以后不要回来了!”“然后,他真的就没回来了。”她拿着盒子的手越捏越紧,明明连呼吸都没有声音,眼泪却已经流得整张脸都是。他挪过去,想伸手抱她。她挥起手臂,就是一巴掌,再甩手,又是一巴掌。他直勾勾地盯着她,没有动,任她打。他最是知道,这个女人会用拳头揍人,却不曾这样颤抖着手甩人巴掌。她的心该是多痛?他还是伸长了手臂,想把她抱紧怀里。她发了疯似的,一巴掌一巴掌往下打。“混蛋!你为什么不把东西拿给我?为什么不来告诉我爸爸说的那些话?混蛋!混蛋!你知不知道,我以为爸爸肯定在恨我。你知不知道,我内疚了十年,难过了十年,恨不得掐死自己。你知不知道,奶奶为了那些事,从那之后再也没有抱过我!混蛋!你怎么能这么对我?你怎么能这么对我?!”他静静抱住她,把她的脸压在自己胸膛之上,“对不起。”她几近崩溃,嚎啕大哭。“混蛋!我不原谅你!我不会原谅你!”——————华亦冉记得,曾经莫臣和他说过,白阅珺就像是一座死火山,表面灰暗颓败,了无生机,冷漠傲然,可是她的内心是烈火熊熊的。可是,只要她燃烧起来,能烧毁所有人,包括她自己。那晚之后,她再不见他。说不见就是不见。她退掉了甘棠名苑的房子,搬回了旧居的家。搬家那天,他在楼下,看到林越泽和冯铭铭帮她把东西都搬上车。她也一个人拖了一大袋行李,丢进后车厢,半点不喘气。她好像还是原来的那个恶女人,却更不苟言笑。只是,丢在他那里的东西,她却没有来搬走。连那两只兔子都还在他家。紧接着,她申请了去内蒙古当志愿者的名额。他是在看到副会长递交的名单后,才知道这件事的。那天晚上,他给她打了电话。没想到,这次,她居然接了。电话接通,两人都没有说话。他却可以从她呼吸都频率,感觉到她应该是躺在床上。过了好一会儿,他问:“还没睡?”“嗯。”他坐在车里,仰头看着她们家的窗户,黑乎乎的。“你要去内蒙古?”她又“嗯”了声。他用牙齿顶了顶牙槽,觉得很是烦躁。“内蒙古那地方不是人待的。你去准得脱层皮。”“噢。”“不能不去?”这次,她没有吭声。两个人僵持着,像是谁再先开口谁就输了一样。过了好一会儿,他又低低叫了声,“安安。”她的呼吸好像停止了一秒。“原谅我行不行?”他屏住呼吸,等待宣判。那段时间像是有一世纪那么长。她说,“不行。”再后来,两人当真没有了联系。这段烈火熊熊的关系,将他们的心都撕开了一个口,把彼此装进心里。谁都知道,没有那么快能忘掉,却暂时不能再靠近。那段时间,过的最悲惨的是沈晓曼。华亦冉暴戾之气太重,工作更是不要命。还决定出手,彻底毁掉华知平。他们将之前所有收购的股票集合,再加上他本身所有股票,将华知平彻底从晨明企业的总裁位置拉下来。圈里人都知道,华知平被他的亲儿子插了一刀,一夜间一无所有。而老爷子居然没有吭声,像是默许了这件事。他开始接手晨明企业,工作更加忙碌。有时候,一连好几天都没着家。不过,他总会记得,让人去喂那两只兔子。听沈晓曼说,白色的那只兔子好像有小兔子了。这事,他听的时候,觉得挺稀奇。不过,转身就把这事给忘了。直到某天晚上回家,走进客厅,还没来得及开灯,透过阳台的月光,他看到客厅地毯上一坨一坨的东西,血淋淋的。他瞳孔放大,再仔细一看,发现竟然是刚出生的小兔子。这种事,他着实有点不在行,所以站在原地愣了好几秒,才把电话打到莫臣那边。好在之前沈晓曼早有准备,给兔子准备了比较大的窝,连保温灯之类的都买好。他把七只小兔子放进了专门准备的箱子里,那些小崽子缩成一团。小白兔趴在旁边,好像很累。另一只小黑兔一直在